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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压防爆配电箱的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要求

更新时间:2021-08-07   点击次数:2553次

低压防爆配电箱的相关技术性能及国家规范和标准:


1、GB50254-1996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;

 

2、GB2682-1981 《电 工成套装置中指示灯和按钮颜色》;

 

3、GB2681-1981 《电工成套装置中导线颜色》;

 

4、GB4208-1993 《外壳防护等级(IP代码)》;

 

5、GB7251-1987 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》;

 

6、GB9466.1-1997 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》;

 

7、GB50303-2002 《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;

 

8、GB50150-2002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》;


9、GB50171-2002 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、箱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》;

 

10、IEC439-1 《成套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》;

 

11、IEC364 《建筑物电气装置》;

 

12、IEC439-3 《对非专业人员使用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》;

 

13、JB2436-1992 《电力传输控制装置用铜制裸压接端头》;


14、要符合国家、地方质量验收规范及供电局的要求;

 

15、配电箱(箱)系统图的相关参数要求;


对于防爆配电箱的整体质量要求如下:


一、低压防爆配电箱的一般要求: 


1.1、配电箱、箱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(国家标准GB7251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),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、行标或企标(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);


1.2、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(洽商)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、建设单位、监理、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。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;

 

1.3、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、明装箱、配电箱生产样品,完后通知建设单位、监理、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,方可全面生产;


二、防爆配电箱箱(箱)体部分要求: 


2.1、配电箱、箱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。所有配电箱、箱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。落地箱用2.0mm厚冷轧板制作,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mm的用2.0mm厚冷轧钢板、小于600mm的用1.5mm厚冷轧钢板制做。二层底板需用2mm厚冷轧板;


2.2、落地箱配活顶盖,配电箱不开敲落孔;

 

2.3、照明箱应设二层门,二层底板与箱体、箱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M5,二层底板返边与箱底不小于30mm;


2.4、(需填写)配电箱采用按锁,(需填写)箱、箱采用通用锁,每把锁配两把钥匙;

 

2.5、配电箱、箱的金属部分:包括电器的安装板、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,配电箱、箱的门、敷板等处装设电器,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;

 

2.6、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3mm的在箱体左侧背后附一根通长--40×4镀锌扁钢,两端各长出箱体15cm。箱体板厚大于3mm的在箱体左侧背后上、下两端各焊(镀锌扁钢与箱体焊接时的焊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)一根--40×4镀锌扁钢,超出箱体15cm。暗装箱左、右两侧的中间上下各10cm处各敷设一根L40×4×50角钢(已备安装时固定箱体使用);

 

2.7、配电箱体、箱体型号、材质、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(并有文字签字记录);

 

2.8、所有配电箱均须配10#基础槽钢,基础槽钢的外径与配电箱下口外径一致(多台箱并列时10#基础槽钢应为一整体);


2.9、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、箱相邻敷设时,箱、箱的高度、厚度应一致。厂方不清楚的可与施工方联系落实;


2.10、动力照明配电箱内,地排、零排、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,接地螺栓,不小于M10,镀锌螺栓,接地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。